對于還沒有建設防塵供水管網的礦井,則必須新建礦井供水管網,并在設計系統時同時考慮防塵供水和災變時能滿足供水施救的需要。
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研究院具有獨立承擔礦井防塵供水管網和供水施救系統的工程設計、配套設施提供、安裝調試的綜合能力。
供水施救系統建設的基本要求如下:
1、 供水水源應引自消防水池或專用水池,有井下水源的應與地面供水管網形成系統,地面水池應采取防凍和防護措施。
2、 對于供水施救系統,應考慮在災害發生時,地面能方便將自來水作為供水水源切換注入到井下供水管網。
3、 主要運輸巷、帶式輸送機斜井與平巷、上山與下山、采區的運輸巷與回風巷、采煤工作面運輸巷與回風巷、掘進巷道、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載點等地點都必須敷設防塵供水管路,并安設支管和供水閥門,防塵用水均應過濾。
4、 原則上為供水施救系統設置的支管的出水閥門處應有減壓閥、過濾裝置,以滿足遇險人員使用需要。
5、 在壓風自救設施、避難硐室、作業人員集中地處應安裝供水閥門,避難硐室應提供過濾水裝置,便于供避險人員使用。
6、 供水管路進入永久避難硐室應提供管路保護(如20米前深埋或高壓膠管)。
7、 供水施救系統應能在緊急情況下位避險人員供水并輸送營養液提供條件。
8、 加強供水管路維護,不得出現跑、冒、滴、漏現象,爆炸閥門開關靈活。